1、哪些不動產需要依法依規(guī)辦理登記?
答: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法律規(guī)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2、原先的老證需要換新證嗎?
答:不需要。不動產登記為依申請登記,采取“自愿申請”和“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因此,只要市民沒有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土地證繼續(xù)有效。
3、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怎么收費?
答: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80元/件,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為550元/件。按規(guī)定核發(fā)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fā)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同時,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4、如何開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
答:鐵嶺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多種渠道供群眾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1、網上查詢:產權人登錄“鐵嶺政務服務網”,點擊“不動產服務專區(qū)”,選擇“產權查詢”選項,按照操作提示,登錄成功后,即可開具查詢證明。2、自助查詢:產權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我中心一樓自助查詢區(qū)域開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3、查詢窗口辦理:產權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我中心一樓檔案查詢窗口開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注:代為開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的,代理人或利害關系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被查詢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利害關系人的有效證件和材料(結婚證、戶口簿、生效法律文書等)。
5、父母名下登記的房產,子女是否可以直接加名?
答:不可以,父母名下已經登記的房產,直接加子女的名字,屬于部分產權轉移,在無查封等限制情況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同時繳納相關稅費后才能加名。
6、夫妻離婚涉及的不動產轉移,是否可以單獨申請?
答:夫妻離婚涉及的不動產權轉移,通常情況下,也就是協(xié)議離婚,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申請辦理;如果是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的,法律文書中明確不動產權歸一人所有的,取得物權的一方可以持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單方申請不動產登記。
7、可以將不動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小孩嗎?
答:可以。父母作為法定監(jiān)護人的,可以憑監(jiān)護關系材料(如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身份證明、子女身份證明、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不動產權證、涉稅聯(lián)系單等材料由買賣或贈與雙方(未成年人由父母代為申請)申請辦理過戶。
8、原產權證書損壞、遺失等,如何換發(fā)、補發(fā)?
答: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污損、破損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身份證明、原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申請換發(fā)。不動產權證書或登記證明遺失、滅失的,不動產權利人可提交身份證明、遺失或滅失聲明申請補發(fā),不動產登記機構在門戶網站上刊發(fā)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15個工作日后,予以補發(fā)。
9、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何申請不動產登記?
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監(jiān)護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監(jiān)護關系證明及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明,以及被監(jiān)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證明材料。處分被監(jiān)護人不動產申請登記的,還應當出具為被監(jiān)護人利益而處分不動產的書面保證。
10、申請不動產登記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嗎?
答: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中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自然人處分不動產的,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未經公證的,申請人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境外申請人處分不動產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代理人為兩人或者兩人以上,代為處分不動產的,全部代理人應當共同代為申請,但另有授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