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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
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 ? 第一條??氣象災害及其衍生災害突發(fā)性強,破壞力巨大。為有效提高氣象災害的應急能力和公眾防御意識,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影響,根據《鐵嶺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是對各鄉(xiāng)鎮(zhèn)(包括種畜場辦事處,下同)、氣象災害重點防御單位、其他企事業(yè)單位、農業(yè)行業(yè)等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組織體系進行評定,促進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的落實,提高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接收、分發(fā)、應用能力和氣象災害的監(jiān)測、報告、應對能力,從而確保重大氣象災害發(fā)生時能夠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章 認證對象
? ??第三條??鐵嶺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制度的實施對象為鄉(xiāng)鎮(zhèn)、企事業(yè)單位、行業(yè)、個體等。各鄉(xiāng)鎮(zhèn)應當申報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鼓勵大中型企業(yè)、學校、車站、醫(yī)院、重要公共場所等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申報認證,各企事業(yè)單位、行業(yè)、個體實行自愿申報。
(一)各鄉(xiāng)鎮(zhèn)。
(二)氣象災害重點防御單位。學校、醫(yī)院、車站、商場、林區(qū)、庫區(qū)、農貿市場等重要公共場所;大中型企業(yè)、生產危險度較高的企業(yè)、礦區(qū)等;居民社區(qū)、小區(qū)、街道、流動人口聚集區(qū)等。
(三)農業(yè)氣象災害防御單位。農業(yè)企業(yè)、合作社、協會、農業(yè)大戶等。
(四)氣象災害一般防御單位。其他企事業(yè)單位。
第三章 認證條件
第四條? 鄉(xiāng)鎮(zhèn)認證條件。
(一)有滿足“五有” 標準(“五有”標準指有職能、有人員、有場所、有裝備、有考核)的鄉(xiāng)鎮(zhèn)氣象工作站,在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影響期間有可以24小時值班且通信暢通的工作場所。
(二)有負責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每個鄉(xiāng)鎮(zhèn)至少有1名氣象協理員,每個行政村至少有1名氣象信息員。
(三)有鄉(xiāng)鎮(zhèn)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預案,每年組織演練不少于1次;有安全的避難場所(避難場所的容納力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求確定,要求地勢較高、交通便利、鋼混結構、防雷設施檢測合格、能抵御12級以上大風和40厘米以上積雪等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襲擊。醫(yī)療救治、電力供應、救災物資有保障。避難場所醒目位置應掛置縣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fā)的“氣象災害應急避險安置點”標志),可在重大災害性天氣發(fā)生時,安置轉移人員。
(四)有可實時監(jiān)測當地天氣狀況的氣象自動站及其他監(jiān)測設施,并能向縣氣象部門進行數據傳輸和收集上報氣象災情。
(五)有渠道或設備能夠接收氣象局發(fā)布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如氣象預警電子屏、鄉(xiāng)鎮(zhèn)直通系統、氣象網站、手機短信、聲訊電話、廣播、電視等,能與縣氣象災害預警中心視頻會商系統保持通信暢通。
(六)有及時傳播分發(fā)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渠道和設施,如公眾顯示屏、鄉(xiāng)村廣播站、網絡等。
(七)有面向公眾的氣象災害防御培訓計劃,并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和培訓活動。
(八)有氣象災害防御科普工作組織領導體系,有4個以上的氣象科普村,其中1個為氣象科普示范村,人員密集區(qū)有氣象科普窗或“信息早市”。
第五條? 重點防御單位認證條件。
(一)有氣象災害警報點,在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影響期間有可以24小時值班的工作場所。
(二)有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分管領導和至少1名氣象信息聯絡員,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工作。
(三)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預案,并在1年內組織演練不少于1次;有安全的避難場所,可在災害性天氣發(fā)生時,安置轉移人員。
(四)有氣象災情的報告人員,并能向縣氣象部門進行情況通報或數據傳輸。
(五)有渠道(設備)能夠接收氣象局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能與縣氣象災害預警中心保持通信暢通。
(六)有及時傳播分發(fā)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渠道,如在公眾場所設置自動接收、播放災害性天氣警報的裝置(包括廣播設備、預警電子屏、氣象警報器等)。
(七)能夠及時收集上報氣象災害信息,并及時協助氣象部門進行氣象災害現場調查和處置。
(八)有面向員工的氣象科普活動和氣象災害防御培訓計劃,每年至少開展1次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和培訓活動。
第六條? 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和農業(yè)行業(yè)認證條件。
(一)有氣象警報接收固定渠道或裝置,能接收氣象局的氣象預警信息。
(二)有氣象災害防御分管負責人和氣象信息員,能及時收集上報氣象災情。
(三)有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辦法或方案。
(四)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能在本單位、本行業(yè)及時傳播分發(fā)。
(五)災害影響期間具有24小時暢通的通信設施和聯絡方式。
(六)每年至少參加1次縣、鄉(xiāng)氣象災害防御或其它氣象專題培訓。
第四章 認證機構
第七條? 氣象局組成鐵嶺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專家評估組(以下簡稱專家評估組),負責對全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申報單位的初審;由鐵嶺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具體承擔認證日常工作與管理,縣政府應急辦、氣象局共同負責認證審核監(jiān)督。
第五章 認證程序
第八條? 申報方式。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申報單位可以書面或電話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發(fā)送到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收到申請表后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第九條? 申報時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報規(guī)范和信息完整的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申請表。
(二)本單位基本概況和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情況介紹。
第十條? 材料初審。專家評估組對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若不符合申報要求,由專家評估組提出整改意見并通知申報單位改進后重新申報。
第十一條? 調查評估。材料初審通過后,氣象局指派不少于2 名成員的專家評估組對申報單位進行調查評估。評估人員經現場調查核實后,簽署評估意見報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審核。
第十二條? 認證審核??h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專家評估組的評估意見和相關文件,指派不少于3名成員的認證考核組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己朔绞讲扇?/span>聽取介紹、檢查臺帳、實地察看等。并按照《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評分標準及考核方法》進行打分,得分95以上(含95分,滿分100分)將認定為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達標單位。若不合格,則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申報單位進行改進和完善,接受下一次審核驗收。凡通過認證達標單位,由縣政府應急辦和氣象局聯合頒發(fā)榮譽證書和標志。
第十三條? 認證儀式。對認證達標的單位將通過媒體進行公布,并適時舉行標志和證書頒發(fā)儀式。
第十四條? 認證期限。獲得認證的單位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復審。復審合格將重新頒發(fā)證書。復審不合格將吊銷認證,收回認證標志和證書。
第六章 認證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獲得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的單位應接受社會監(jiān)督,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隨時接收組織和個人的反映,如調查確認獲得認證的單位不再符合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的要求,將收回其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標志和證書。
第七章 認證復審
第十六條? 認證資格自頒發(fā)認證標志和證書之日起生效。在認證失效前六個月,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將通知已獲得認證的單位重新申請認證,并按照最新的評估標準,對認證單位進行指導。
第八章 認證吊銷
第十七條? 若已獲得認證的單位在有效期后不再申請重新認證, 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將收回其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標志和證書,并通過媒體公示。
第九章 激勵機制
第十八條? 通過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的單位,在政府救災經費補助等方面,享受優(yōu)惠或優(yōu)先待遇政策。縣、鄉(xiāng)政府在撥付救災經費時優(yōu)先考慮補助認證達標單位;對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認證達標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適時予以表彰。
第十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認證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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