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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巖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新區(qū)非機動車道拓寬路口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新區(qū)道路分機動車道、自行車道、人行道,建成使用后由于路口太寬,機動車往往在自行車路和人行道行駛和停放,碾壓和占用市政輔路,使彩色瀝青路面和彩色方磚路面損壞嚴重,嚴重影響了市政道路的使用功能,同時機動車在輔路行駛對行人安全也構成威脅,當時群眾反映強烈,并且不利于市政設施的管理。 2013年根據市政府的決定,由鐵嶺財京公司出資,由市住建委代建,將新城區(qū)路口進行了縮小改造。如您的建議可以實施,我們將向市政府進行反映,請您予以理解!以上是對您提案的答復。謝謝您對凡河新區(qū)建設管理的支持和關注!
鐵嶺縣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帶??"*"??的為必填項